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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拉萨市医保局最新发布!

拉萨发布 2022-08-14


疫情期间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推出十条措施全力保障参保群众医疗保障服务实际需要
一、异地就医“零材料”备案。开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零材料”异地就医备案快捷通道。
二、先救治、后结算。异地就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执行“先救治,后结算”政策,无论是否备案,报销均不执行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三、畅通邮寄报销渠道。将零星报销所需的材料清单、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群众办理邮寄报销。
四、提供预约报销服务。对不能“邮寄报销”的,开通零星报销办理预约通道,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工作调度,实现错时错峰服务。
五、优化现场报销方式。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确需现场报销的,采取“先受理、后报销”方式,即前台收件、后台处理,处理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参保人员,试行容缺受理和事后补充材料等方式,减少窗口滞留等候时间。
六、执行缓缴政策。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享受缓缴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
七、实行单列结算。对新冠病毒肺炎确诊和疑似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实行单列结算。结算时,根据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明细情况,将卫生健康部门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诊疗服务、藏医药项目等,按照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八、减少患者外出购药次数,延长处方用药量。定点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患者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门诊慢性病开药量,有效减少到院就诊配药次数和往返频次。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明确、稳定且按照临床规范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患者,经诊疗医生评估后,单次处方量可放宽至3个月,切实满足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九、开辟医保资金绿色通道。对拉萨市方舱医院提前拨付300万元医保资金;对定点救治新冠病毒肺炎患者和开设发热门诊科室的医疗机构提前拨付2个月统筹基金;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1个月统筹基金,保障疫情期间医院正常运转。
十、延长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单报送时限,实行先拨付、后清算。定点医药机构月医疗费用结算申报,实行指定邮箱报送,允许定点医药机构后补相关附件材料,实现“不见面”及时结算拨付,减轻医药机构资金垫付和工作人员跑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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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拉萨医保

编辑:贺艳丽 杨莹 王静 范云梦 

统筹策划:赵路明

审核:谢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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